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39條 法規: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39條 導遊人員執行業務時,如發生特殊或意外事件,除應即時作妥當處置外,並應將經過情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交通部觀光署及受僱旅行業或機關團體報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