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37條 法規: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37條 導遊人員應依僱用之旅行業或招請之機關、團體所安排之觀光旅遊行程執行業務,非因臨時特殊事故,不得擅自變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