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4條 法規:旅館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二章 設立與發照 第14條 旅館業登記證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旅館名稱。二、代表人或負責人。三、營業所在地。四、事業名稱。五、核准登記日期。六、登記證編號。七、營業場所範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