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第11條 法規: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1條 前條之噪音補償措施申請,航空站得參酌噪音防制設施補助工作辦理情形及徵收噪音補償金額度等因素決定優先順序及噪音補償額度,並通知申請人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