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2條 法規: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9-2條 集散站經營業者其人員、車輛及貨物進出機場各區及其作業,應依海關、安檢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