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9條 法規: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八章 技術標準件核准書 第59條 技術標準件核准書申請人之佐證資料,經民航局完成設計、檢驗及試驗之審查,確認該設計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定,且申請人已建立並維持符合第二十九條規定之品質系統後,發給技術標準件核准書。其設計部分偏離技術標準規定者,並應於技術標準件核准書註明之。前項技術標準件核准書不得轉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