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規則 第14-1條 法規:飛航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二章 一般規則 第14-1條 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向民航局提出申請者,應繳納新臺幣四千二百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