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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飛航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航空器飛航之巡航空層表示方式如下:一、飛航空層:於最低可用飛航空層以上,或高於轉換高度時使用。
二、高度:低於最低可用飛航空層,或轉換高度以下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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