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5條 法規: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5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應持有所引進航空器之全部所有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