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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託運人應使用良好品質之包裝封裝危險物品,以避免於空運時,因震動或溫度、濕度、壓力之變化導致滲漏或與危險物品產生化學或其他反應。
包裝之材料、結構及其測試應符合技術規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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