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4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發現於乘客管制區範圍內,已通過及未通過安全檢查之乘客有混雜或接觸之情形時,應要求乘客及其手提行李於登機前,再經航警局安全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