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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交通部各港務局及所屬機構現職人員優惠退離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依本辦法給付之慰助金,應自退休、資遣或離職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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