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8條 依第四條許可之漁船,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自大陸地區載運任何物品返回臺灣地區漁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