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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大陸地區輸往第三地或第三地輸往大陸地區之武器及彈藥,不得在境外航運中心進行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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