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 第25條 法規:船舶設備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一編 總則 › 第三章 檢查及證書 第25條 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於接獲第二十四條之申請後,在施行查驗合格後,簽發各項證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