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5條 法規: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 第5條 安全管理機構之職責如下: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二、訂定安全管理手冊。三、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四、承擔安全管理之責任及義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