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5條 法規: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危險品裝載運送 第75條 將毒性物質為甲板上裝載、甲板上覆蓋裝載或甲板上室內裝載時,除依前條規定外,應依左列規定:一、應使用墊子。二、應裝載於遇有急迫危險時,容易拋棄於船外之場所。三、應使不致洩漏至船內。四、應有隨時可沖水使毒性物質迅速排出船外之準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