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57條 法規: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危險品裝載運送 第57條 危險品禁止混合裝載,依附表三危險品隔離表規定。經包裝之危險品裝載於船艙或艙區,得免依附表三規定。但應依附表四散裝危險品與包裝危險品隔離表隔離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