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丈量規則 第43條 法規:船舶丈量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船舶噸位證書 第43條 依本規則規定申請驗船機構丈量或重行丈量後,驗船機構應即將噸位丈量計算表(如附件三或附件四)及證書影本送航政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