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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服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68條

船員服務手冊記載事項有遺漏、錯誤或變更,船員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改正,航政機關得通知船員送交船員服務手冊逕行改正,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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