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5條 法規: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二章 般舶構造與穩度 › 第三節 貨物圍護系統 第35條 貨艙櫃如係準備用以載運溫度低於攝氏零下五十五度之貨物,則其冷卻期間之熱負載應予考慮。如設計之支撐裝置與操作溫度可能引起重大之熱應力,則該艙櫃之固定熱負載應予考慮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