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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貨艙櫃如係準備用以載運溫度低於攝氏零下五十五度之貨物,則其冷卻期間之熱負載應予考慮。
如設計之支撐裝置與操作溫度可能引起重大之熱應力,則該艙櫃之固定熱負載應予考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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