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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89條

航行海上客船除按前條標準置備淡水外,並應按照該段航程所需時日,以全船人數,每一百人每日所需飲用淡水二十五公升加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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