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3條 法規: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3條 受理申請設置自由港區之機關如下:一、依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提出申請之案件,為主管機關。二、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提出申請之案件,為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之自由港區管理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