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10條 法規: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10條 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營運人不得僱用外國籍船員為實習生或見習生。但就讀我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海事校院航海、輪機、電技等系科之外國籍在校生、畢業生,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