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辦法 第10條 法規: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10條 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不得令其從事違反中華民國法令及國家利益之行為。遇有中華民國政府徵召時,應即負責遣送回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