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藍圖及計算書,依下列規定:
一、船身部分(一)船身線型圖。
(二)一般佈置圖。
(三)舯部橫斷面圖。
(四)縱向斷面圖。
(五)甲板構造圖(包括樑下縱材及甲板下縱桁)。
(六)船底構造圖。
(七)水密隔艙板及深水櫃隔板構造圖(水櫃頂板之高度及溢水管之高度等應予註明)。
(八)外板展開及肋骨構造圖。
(九)艏材、艉材及舵構造圖。
(十)主機座構造圖。
(十一)上層建築構造圖(包括機艙口、艙口及其他甲板開口之構造)。
(十二)甲板管路配置圖。
(十三)船體橫斷面慣率。
(十四)水翼構造及其接合部詳細構造圖。
(十五)錨、鍊等碇泊裝置圖。
(十六)防火區劃、逃生設施及通風圖說。
(十七)鉚接用釘具之詳細說明及試驗結果報告書。
(十八)焊接材料、焊條、焊劑及焊接程序之詳細說明書與焊接樣品試驗結果報告。
(十九)採用化學黏著劑者,其材料、施工程序及樣品試驗結果詳細說明書。
(二十)船體縱向強度計算書及圖說。
(二十一)水翼結構強度計算書。
(二十二)靜水曲線圖。
(二十三)穩度交叉曲線圖。
(二十四)開口配置圖。
(二十五)海水流入角曲線圖。
(二十六)計畫重量及重心計算書。
(二十七)穩度曲線圖。
(二十八)可浸長度計算書。
(二十九)受損時之穩度計算書。
二、輪機部分(一)機艙一般佈置圖。
(二)主機及其主要傳動機件之尺寸及材料詳圖。
(三)主機安裝結構之佈置及其詳圖。
(四)主機啟動、控制裝置之佈置及其詳圖。
(五)傳動裝置之材料、尺寸及其一般佈置圖。
(六)推進器材料、尺寸及佈置詳圖。
(七)燃油系統、潤滑油系統、液壓系統、電力系統、壓縮空氣系統、水系統、泵系、壓艙水系統、通風系統、連接動力裝置之濾氣系統等之一般佈置及其工作壓力、安全裝置、防鏽防污之措施等詳細圖說。
(八)電力系統包括輔助電力裝置、控制線路之一般佈置及能量圖。
(九)軸系、副機及管路等係以特殊材料製作者,應提送其規範書、計算書及圖說。
三、設備部分(一)救生消防設備佈置圖。
(二)航行燈光音號佈置圖。
(三)碇泊及拖帶設備圖。
前項各種圖說,船舶所有人遇有特殊理由無法全部檢送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免送。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6條水翼船申請建造中特別檢查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送請航政機關審核,未經核可不得施工建造:一、主要規範說明書。二、營…
- 第18條水翼船建造期中,航政機關得派檢查人員在適當時間內進入水翼船建造或試驗場所施行檢查,以確認水翼船材料、工藝、工作情況、施工…
- 第19條水翼船輪機製造中檢查,依左列規定:一、主機、傳動裝置、輔助動力裝置、推進器等之製造、試驗方法與程序,應經檢查機構認可,並…
- 第20條水翼船輪機裝置在安裝中,應依左列規定施行檢驗,並於正常運轉下試車。一、燃油櫃及管系之每一裝置,按認可圖說施行檢查試驗。二…
- 第21條水翼船建造完成後,應在檢查人員監督下施行試航,並依下列規定施行性能檢查,但同一船廠建造之同型船業經檢查合格者,得經檢查人…
- 第22條水翼船依前條規定施行試航或試驗後,應將試航或試驗結果報告連同下列圖說,送請航政機關審核:一、傾側試驗包括翼航時之傾側試驗…
- 第23條現成水翼船首次特別檢查,依建造中特別檢查之規定辦理。
- 第24條水翼船施行建造中特別檢查或現成船首次特別檢查時,船舶所有人應將「水翼船操作及保養手冊」送經航政機關審查後發交船長,並責由…
- 第25條水翼船操作及保養手冊由造船廠製作,並應記載左列事項:一、操作方面:(一)翼航時風浪之限制(二)翼航時能見度之限制。(三)…
- 第26條現成水翼船應於建造中特別檢查或前一次特別檢查完成之日起,水翼客船不超過一年,水翼非客船不超過二年,申請按左列規定施行特別…
- 第27條水翼船船身機器全部或重要部分改建前,應將圖說送航政機關審核,並就改建部分申請施行特別檢查,改建工程完成後應施行試航,並將…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