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中華郵政公司應依據保費預定利率、生命表、經驗表及其他附加費用,擬訂本法第四條規定保險商品之保險費率。
前項預定利率,由中華郵政公司視社會經濟及險種性質定之。
第一項計算保險費率之生命表及各種相關經驗表,以內政部編算之國民生命表、中華郵政公司所編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經驗生命表或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內外各種相關經驗表為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