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處理規則 第54條 法規:郵件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五章 郵件運遞 第54條 未付資費或未付足資費之郵件,為欠資郵件。欠資郵件,除另有規定外,向收件人收取欠資及欠資手續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