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處理規則 第15條 法規:郵件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二章 郵件種類及資費 第15條 無法投遞之包裹,因往返詢問致內容自然變質或消滅者,中華郵政公司不負補償責任。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