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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件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無法投遞之包裹,因往返詢問致內容自然變質或消滅者,中華郵政公司不負補償責任。
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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