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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代徵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應悉數解繳國庫存款戶,備作公路之養護、修建、安全管理之用,並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分配於市區道路之養護。
前項費收得提撥百分之二作為經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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