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85條 法規: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二章 客運營業 › 第三節 遊覽車客運業 第85條 遊覽車客運業及公路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者,應在公路主管機關規定之營業區域內營業。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者,業務範圍及營業區域以公路主管機關核定者為限,其車身加漆及標識應依公路主管機關之規定。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以行駛班車辦理包車出租者,其營業範圍公路汽車客運業以其核定行駛之路線,市區公車以核定行駛之營業區域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