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9-1條 法規: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一章 總則 › 第三節 營運 第19-1條 遊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或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所定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之輪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