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9-6條 法規: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一章 總則 › 第三節 營運 第19-6條 營業大客車業者辦理動產擔保登記之營業車輛,於抵押權人或出賣人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規定實行占有抵押物或取回占有標的物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向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停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