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8條 法規: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138條 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者,應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舉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