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 第13條 法規: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13條 設置完成之臨時路外停車場,應由停車場申請人或管理人負責保養、管理及負維護公共安全之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