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 第10條 法規: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10條 當地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案件後,由其所屬停車場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依其都市發展現況,鄰近地區停車需求、都市計畫、都市景觀、使用安全性及對環境影響等有關事項審核之,經審核合格者發給設置許可,並核定使用期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