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7條 違反前條規定占用停車位者,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停車場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