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7條 法規: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7條 為配合實施本辦法,直轄市、縣(市)公路主管機關、警察機關與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應相互協調,視當地交通特性,預先訂定執行計畫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