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11條 法規: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11條 鐵路因行車或其他事故之肇事原因及其責任,必要時由鐵路監理機構聘請專家組成小組鑑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