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10條 法規: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10條 鐵路機構與死者之繼承人或傷者,就賠償或補助金額獲致協議時,應簽訂協議書,並依協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前項情形,由受害人之繼承人以外之人,支出醫療或殯葬費用者,其賠償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