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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初測之目的應以踏勘結論所得路線,繪製其附近地形及其附著物詳圖,作為紙上定線、初步概算及將來定測之根據,必要時得多測比較線,以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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