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第9條 法規:鐵路行車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三章 行車人員 第9條 行車人員值勤過程中如因身體不適影響勤務之執行時,鐵路機構應採必要之運轉調度、人員更替或醫療救護等措施,必要時停止執行勤務,以維行車安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