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第166條 法規:鐵路行車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三編 高速鐵路 › 第三章 運轉 › 第三節 車輛、列車之運轉與保安 第166條 旅客列車到站時,應確認停靠位置後,始得開啟側面車門。離站前,應確認側面車門為關閉狀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