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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依本規則退休之人員按左列規定,核給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一服務不滿十年者,給予一次退休金。
二服務已滿十年者,給予退休金及月退休金。
前項退休金,由鐵路局支給,鐵路局如不存在時,由其歸併改組或其上級機構支給,其上級機構亦不存在時,由主管機關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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