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報經交通部核准後,得交由其他機構或民間經營。
但應受鐵路機構之監督。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