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第8條 法規: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鐵路列車駕駛人員術科檢定考試官:一、曾犯妨害考試、詐欺、背信或其他足認有影響執行檢定業務公正之罪且經判決確定者。二、曾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