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為辦理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業務,得與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機關(構)、團體簽訂契約,委託辦理各類列車駕駛人員檢定業務。
前項委託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委託事項,包括委託檢定業務內容及檢定規費之代收。
二、委託期間。
三、委託費用。
四、檢定業務工作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人員、職掌、作業程序、預估舉辦次數。
五、辦理檢定業務應遵守事項。
六、違約情形及其處理。
七、其他約定事項。
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第2條
第2條
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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