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母法 第34條 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三條之書面通知,應副知融資提供人及保證人。前項所稱融資提供人,係指提供資金與民間機構興建或營運交通建設之人。所稱保證人,係指民間機構不履行所約定條件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人。融資提供人及保證人,以國內外金融機構、公司或團體經民間機構送請主管機關備查者為限。 本條定義的名詞 融資提供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